關于交易期間收取部分期貨、期權合約申報費的通知
時間:2023-07-25
尊敬的客戶:
根據各期貨交易所發(fā)布的關于對部分期貨、期權合約收取申報費的通知,自2023年7月26日交易時起,我公司對于收取申報費的品種合約,將根據信息量,按照OTR>2的標準在盤中收取申報費,若產生超額收取的部分將于當日結算時退還至期貨賬戶。
請您關注各交易所最新申報費收取規(guī)則及費率標準,謹慎使用程序化交易軟件及相關交易指令,做好賬戶交易及資金風險防范,避免產生大額損失。
特此通知。
興業(yè)期貨有限公司
2023年7月25日
|
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 |